伏尔泰的思想主张有哪些?简述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来源:华讯网     时间:2022-08-08 16:18:48

伏尔泰的思想主张有哪些?

伏尔泰的思想主张:

反社会学

伏尔泰是自然法学说的拥护者。他从自然法论的立场出发来揭露和批 判封建专制和教会的统治。他认为:自然法就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并且天下人都认为是公正的自然法律。

他把法律分为两类,即自然法和制定法。

自然法,适用于所有的人,对所有人都有好处,不偷盗,不杀人,不淫乱,不撒谎,敬父母,重互助等,这些都是自然所颁布的法律。

制定法包括国家制定的法律和教会法。法律是政治的法律,是任意制订的、纯粹民政的法律,时而设置五监察官,时而设置执政官,时而召开百人团会议或平民会议,时而成立雅典刑事法庭或元老院,实行贵族制、民主制或君主制。若以为一个世俗的立法者有可能不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是代表神明制订出哪怕一条这样的政治性法律,那就是不了解人类的心意。人都是为了一己的私利才欺骗别人的。

伏尔泰认为,自然法是制定法的基础,就是在公正的观念上奠定法律基础。 [2]

理性主义史学

伏尔泰开创了理性主义史学,把对封建专制和维护其存在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批判,作为其理性主义史学的题中之意。

伏尔泰认为理性是历史前进的动力,即“人依其理性以认识自然,也依其理性以改造社会。发扬理性,就是推动历史;蒙蔽理性,就是阻碍进步”。他认为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只有四个时代是理性彰显和值得赞美的时代:希腊时代艺术和科学的第一次繁荣;凯撒和奥古斯都的罗马时代;文艺复兴时期学问、科学和美术重新发展;路易十四时代,“人类理性已臻成熟”。至于其他时代,世界呻吟在愚昧、野蛮和迷信的统治之下。

伏尔泰在对人的理性备加推崇的同时,批判和否定压抑人的理性的封建专制和基督教神意史观。伏尔泰在《路易十四时代》一书中深刻剖析了君主专断的种种弊端,认识到“君主使人感到枷锁的分量”,主张以法治国,反对君主专断。他断言,人只有在自己的人格与自由得到尊重与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发挥自己的理性,推动社会繁荣。

伏尔泰还否定了上帝在人类历史领域中的主宰地位。在他的两部史著《路易十四时代》和《风俗论》中,伏尔泰不遗余力地揭露和批判了宗教的虚伪、教士的凶残贪婪,以及信徒的宗教狂热和不宽容造成的荒诞悲剧。“宗教狂热使科学本身也变成了它的同谋者,并扼杀理性”。

伏尔泰还扬起理性主义的大旗,猛烈抨击了包括作为神学时代最后一部重要著作《世界史》的作者博絮埃在内的神意史观,肯定了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把理性主义史学摆在了应有的位置上。

政治主张

伏尔泰反对君主专制制度,提倡自然神论,批判天主教会,主张言论自由。他被广泛传颂的一句话是(为后人杜撰,非伏尔泰本人所说 ):“我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文:Je ne suis pas d'accord avec ce que vous dites, mais je me battrai jusqu'à la mort pour que vous ayez le droit de le dire。 英文: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这句话代表了他对于言论自由的主张(伏尔泰并没有说过这句话,这句话是Evelyn Beatrice Hall在1906年出版的传记《伏尔泰的朋友们》中,为表达伏尔泰的观点整理杜撰出的)。

伏尔泰尖刻地抨击天主教会的黑暗统治。他把教皇比作“两足禽兽”,把教士称作“文明恶棍”,说天主教是“一些狡猾的人布置的一个最可耻的骗人罗网”。他号召“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方式同骇人听闻的宗教狂热作斗争,一些人咬住他的耳朵,另一些人踩住他的肚子,还有一些人从远处痛骂他。”

伏尔泰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提倡对不同的宗教信仰采取宽容的态度,他终生与宗教偏见作斗争,但又认为宗教作为抑制人类情欲和恶习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他认为要统治人民,宗教是不可缺少的。他说“即使没有上帝;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伏尔泰信奉自然权利说,认为“人们本质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权利”。他主张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但又认为财产权利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想化了,认为最理想的是由“开明”的君主按哲学家的意见来治理国家。伏尔泰在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中,反映上层资产阶级的利益,主张开明君主制。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孟德斯鸠不仅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 孟德斯鸠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影响广泛,代表作《论法的精神》《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

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西方一种关于国家政权架构和权力资源配置的政治学说,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不同机关掌握,各自独立行使、相互制约制衡。

为了制约封建王权,英国学者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法国学者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提出“三权分立”理论,提出通过法律规定,将上述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三权分立制度在西方各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美国的总统制、英国的内阁制、法国的双首长制三种模式。

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上下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三者互相制衡。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格局。英国没有成文宪法,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和司法权,到2010年才设立最高法院。法国在第五共和建立时,创立并实施半总统半议会的民主制。因此,只有美国实行较彻底的三权分立,而其他绝大多数西方国家主要实行议会制,立法权与行政权不完全分立。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存在实行西方“三权分立”的政治土壤。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三权分立几乎从未真正实现过。即使是在美国,三权之间相互渗透的情况十分普遍。总统拥有否决立法的权力,还可以通过委托立法部分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权、违宪审查权参与行政机构的政策制定;国会则能够利用拨款权广泛地参与行政决策等。同时,三权分立并不能完全有效制约权力,更不是制约权力的唯一途径,美国至今也没有很好地解决行政权力缺乏有效制约的问题。

卢梭的主要思想主张及其影响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的主张如下:

第一,在社会契约制国家中,最高权力属于全体人民,人民是国家主权的主体、拥有者和行使者。

第二,人民主权的实质是“公意”的体现和运用。 “公意”不同于“众意”,它代表的是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与意志表达的结果。

第三,主权是一个整体,它不可被分割、转让和代表。因为主权体现人民意志,它是公意的运用,是集体的生命。这种共同意志是不能分割、转让和代表的。

第四,政府是人民行使主权的一种工具。政府是公民和主权者之间的中介人。

卢梭思想的影响是深远而复杂的。从政治上说,他在推动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方面有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从哲学上说,他对德国古典哲学也有重要的影响;黑格尔认为休谟和卢梭是法国哲学的两个出发点。

思想观念:

卢梭关于社会的学说包含着对人类文明的反省,他克服了启蒙学者盲目的社会进步观。在其第一篇论文中,他对第戎科学院征文题“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敦化风俗”做了否定的回答。在他看来,文明与自然、理性与自然本能相比,是一种蜕变,甚至是堕落。

在自然状态中,人类在为自己的生存而与自然作斗争中和睦相处,并在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形成了良好纯朴的德性。而文明的发展摧毁了这些原始的德性,人变得越来越聪明,而私有制却使人的心灵变坏。

卢梭把文明的进步称做人类“最大的不幸”,因为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与其原始状态背道而驰。因此,他认为, “文明的发展史”不过是一部“人类的疾病史而已”,有理性的人类失去了原始朴素的感性,产生了大量无益的需求,科学和艺术助长了奢侈浪费,自由变成了专制。

伏尔泰的名言名句

伏尔泰的名言:

1.外表的美只能取悦于人的眼睛,而内在的美却能感染人的灵魂。

2.人的本能是追逐从他身边飞走的东西,却逃避追逐他的东西。

3.最长的莫过于时间,因为它永远无穷尽,最短的也不莫过于时间,因为我们所有的计划都来不及完成。

4.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格言》

5.一个人往往要死两次:不再爱,不再被爱.

关键词: 伏尔泰的思想主张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 卢梭的主要思想主张及其影响 伏尔泰的名言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