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职业教育法:把“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分流”太不该
来源:中国教育报     时间:2022-05-05 16:02:14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以后,有媒体和专家把‘普职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这其实是一个误读,误解。”针对近期引发社会关注的“5月1日起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传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作出明确回复。

新的职业教育法备受关注,而“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的相关解读更是流传甚广,相关话题一度冲上热搜。但真实情况其实是新法将旧版中“普职分流”的表述改成了“在义务教育阶段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从“分流”到“协调发展”,强调的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二者没有高低之分、优劣之别。这是一种更科学的表述,体现的是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理念,绝不意味着取消“普职分流”,更不意味着取消中等职业教育、人人上普高。修改分流表述与取消分流,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着眼于中等职业教育满足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学习需要、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途径的作用,以及其在扩大就业、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贡献,“普职分流”仍然有必要,现阶段不会也不能取消。

可以期待的是,在协调发展的背景下,各地将获得更灵活设置“普职比”的空间,这正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内涵所在。而比灵活设置“普职比”更重要的是,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转变发展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从以就业为主转向就业与升学并重,畅通中职生的升学道路,提高育人质量,从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感,缓解社会的“分流焦虑”,为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营造更良好的舆论生态。

“取消初中毕业后普职分流”的传言何以上热搜?一方面,“普职分流”是公众关切、关心的重大教育话题,更是公众教育焦虑的一大来源,取消一说触动了大家的敏感神经;另一方面,则是个别媒体对新法进行不负责任的解读,一些平台则利用公众对“普职分流”的关注放大这一误读。利用民众的教育焦虑收割流量,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等进行误读、误解,成为一些自媒体营销号收割流量的“法宝”,相关操作屡试不爽。各种偷换概念、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误读、歪读,也是社会教育焦虑的一大来源,甚至比教育问题本身更容易放大教育焦虑。

专业机构媒体的作用,就在于在嘈杂、纷乱的舆论场上,以理性的态度、专业的操守,澄清是非、激浊扬清,而不是把水搅浑、助推乱象。专业机构媒体更权威、可靠,这正是其发挥影响力的优势和资本。影响力越大、责任越大,利用好这种影响力,可以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教育改革发展,凝聚社会合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但如果放弃责任操守,不爱惜自身的羽毛,那么影响力越大,其产生的误导公众和社会的负面作用也越大。不可不慎之,不可不鉴之。

明确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职教高考制度,高质量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让中职生不仅可以读大专,还可以上本科,满足中职生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需求,畅通中职生的上升通道;理顺管理体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随着新法的实施,一系列直面顽瘴痼疾的破解之道被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职业教育深化改革获得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职业教育将真正“热起来”。而随着职业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职教学生将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获得更高的收入、地位,职业教育也就将成为越来越多家长的主动选择。(作者:杨三喜)

关键词: 职业教育法 取消普职分流 普通教育 分流焦虑